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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一号公司财务经理侵占400多万 公司账户上只剩下几百块

发布于:2020-11-12 被浏览:3093次

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的财务经理,因为自己的投资亏损了,于是利用职务之便把手伸向公司的公司账户,两年内侵占了公司400多万元的资金。当它的行为被发现时,公司的账户上只剩下几百美元。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,丰台法院一审以犯职业侵占罪判处周有期徒刑八年。

2005年,吴某和他的妻子成立了一家信息技术公司。公司成立之初,大学刚毕业的周通过面试进入公司担任销售经理。非常信任周。工作几年后,周调到财务经理,工作了十年。2016年初,周开始负责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工作。

直到2018年11月,当吴某查看公司的公司账户时,他惊讶地发现账户上只剩下几百元。仔细询问详情后,发现公司账户有很多异常交易,有些钱甚至直接进入了周的个人账户。

作为财务经理,周持有公司的银行账户、密码、u盾和公司财务印章。面对老板的质疑,周承认,从2016年初开始,他侵占公司财产,不记录公司收入,少记录。后来他的操作方式变得比较直白,公司银行账户里的钱直接记入他的银行卡。

周回忆说,他之所以动用公司公款,是因为在外汇和期货投资上亏了不少钱。这时,的个人账户收到了公司收入的服务费,于是将这笔钱存入周的账户,让周存入的账户。周修改了公司的账单格式,并将修改后的数据上传到内部财务系统。由于后台会计的余额与公司账户的余额一致,吴某没有发现任何异常。

之后,周趁机更改了银行的公开账号密钥,使两把密钥无需经过相互验证即可直接转账。两年多来,周侵占公司财产共计409万余元。所有的钱都用来炒期货,炒外汇,亏光了,公司账上只剩下几百块钱。

无力还贷的周向公安机关自首,并主动认罪接受处罚。

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,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。根据整个案件的证据,法院判处周八年徒刑,并命令他偿还公司的所有损失。

来源北京日报客户|记者刘素雅

编者:孟

流程编辑刘伟力

标签: 周某 公司 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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